鼓楼区教育局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
做好达标验收实施方案
按照南京市教育局、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做好达标验收的通知》(宁教语〔2017〕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做好达标验收、积极创建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鼓楼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验收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区语言文字达标验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负责语言文字达标验收的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区教育局局长 柴 耘
区教育局副局长 周 斌
区教育局副局长 侯正永
区教育局副局长 谢晓富
区教师发展中心主任 宋树山
区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 徐树忠
(二)成立鼓楼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验收专家委员会,负责达标验收过程中政策法规、评估细则的解释及有关业务方面的指导、检查工作。
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区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 教研员 特级教师 曹茂昌
区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员 孙 婵
区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员 特级教师 史春妍
琅琊路小学副校长 梁俊杰
天妃宫小学副校长 方 轶
区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员 郑 蕾
南京市第三幼儿园园长 特级教师 唐松梅
南京市滨江幼儿园副园长 于海燕
(三)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园)要相应成立本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验收领导小组和专家委员会,负责本校语言文字达标验收工作。
二、工作安排
9月下旬,区教育局领导班子动员、布置达标验收工作。
10月上旬,成立鼓楼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验收领导小组、专家委员会和办公室,制定达标计划,召开学校负责人会议,进行动员、布置任务。各学校将达标计划上报鼓楼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验收办公室。
10月中旬,鼓楼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验收办公室汇总学校达标计划,全区统筹推进分步达标验收工作(各校达标验收时间详见附件《鼓楼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验收分步实施表》,如需调整,请书面说明原因并待领导小组批准)。
10月中旬,鼓楼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验收办公室根据学校要求,组织召开负责人会议,对负责人进行政策、法规、业务培训。
10月下旬,申报2017年达标验收学校根据南京市教育局下发的验收评分标准,检查达标情况,认真准备迎检材料。10月30日前报送达标验收材料。
11月上旬,专家委员会检查迎检材料,实地走访学校。
11月10日前,鼓楼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验收办公室向市教育局报送学校自评材料,申请考核验收。
年底,公布市教育局考评结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语言文字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和思维工具,是基本的文化和信息载体。语言文字工作服务于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生活,影响社会的发展,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认真落认真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对提高学校办学层次,提升师生素质,营造校园良好环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学校要增强对达标验收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意义,加强对迎评、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目标责任制,把工作落到实处。
(二)自查自评,规范工作
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各学校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和《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教语用〔2017〕1号),以及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做好达标验收达标验收等文件精神,开展自查自评,规范学校语言文字工作。
鼓楼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验收办公室联络人:周燕;电话:83230274,13801584892;QQ:737288868。
附件:鼓楼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验收分步实施表(幼儿园)
鼓楼区教育局 2017年10月17日